學程名稱

『流通業門市服務學程』

學程細則

9848日系務會議通過

98422日教務會議通過

101830日教務會議通過

102411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施行細則依據「大華科技大學學程實施辦法」訂定。

第二條 本校研究所、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及二年制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得於規定加退選期間填寫學程修讀申請表申請修習本學程,經核可後始得修讀,但學生應屆畢業學期不得申請。

第三條 本學程課程規劃表,分二類後各細分為學程必修與學程選修等。學生至少須修畢21學分,包含三門學程必修科目,方發給學程證明。

第四條 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雙主修及輔系之必修科目。

第五條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修習本學程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第七條 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經電視網路行銷管理系與教務處審核無誤並簽請校長同意後,由學校發給學程證明書。如修完本系應修學分但未完成學程學分,仍可依規定申請畢業,但不得於畢業後再要求補修學程課程或申請發給有關之任何證明。

第八條 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學系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二年為限。

第九條 本學程規劃之課程由電視網路行銷管理系協調各類課程之相關系(所)開設。

第十條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大華科技大學學程實施辦法」辦理之。

第十一條本學程施行細則經教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學程架構

類別

學程必修

學程選修

 

行管系

流通管理導論

行銷管理

消費者行為

店舖經營實務

流通業連鎖加盟經營管理實務講座

流通實務研習

門市服務實務

職場體驗實習

人力資源管理

顧客關係管理

行銷研究

連鎖與加盟管理

微型創業

服務業行銷與管理

國際行銷管理

網頁設計

簡報技巧

企業倫理

工管系

 

品質管理

職業倫理

目標與時間管理       (至少選一門)

組織管理

物流中心實務

服務管理

溝通技巧與談判

工作研究

企業資源規劃Ⅰ

   

設立宗旨

隨著服務業的逐漸興盛,服務業的經營管理日形重要,而消費者導向與市場導向便是現今服務業經營的主要趨勢。消費者居於行銷通路的末端,若消費者不滿意企業所提供的服務品質,可能會影響其向消費的意願。而與消費者最密切接觸的最前線人員就是門市服務的人員,服務人員的專業知識與工作態度與熱忱,是影響消費者的忠誠度的重要因素,如何培育優質的門市服務人員為本系規劃流通業門市服務學程的主要目標。 

出路發展

 鑑於現代商業已趨向連鎖化及大型化,門市服務人才需求逐年增加,除了畢業證書之外,證照是通往職場另外一個重要的利器,本學程的目的,希望透過學程的訓練能輔導學生考取勞委會在近年來推動的門市服務乙級、丙級的證照,讓學生在就業的起跑點上,能搶先一步。